一輛客車內擠滿乘客,民警現場調查發現,該車核載29人,實載48人,超員50%以上,屬于嚴重超員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4月22日,樂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擋獲一輛超員行駛客車,目前該車駕駛員敖某已被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近日,在樂至縣石湍鎮進場口路段,當地派出所民警攔下一輛由樂至駛往內江的川M號牌客運車輛,當民警要求駕駛人打開車門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車輛過道擠滿了人,且大部分都是附近學校的學生。

  經查,駕駛人敖某,樂至縣人,持有“A1A2”型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川M號牌客運車輛核載29人,實載48人,超載19人,超員50%以上,屬于嚴重超員行為,觸犯刑律涉嫌危險駕駛罪。

  民警隨即對駕駛人及售票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講解了客運車輛超員存在的嚴重安全隱患及危害,并要求駕駛人馬上跟客運公司對接,安排車輛對車上乘客進行轉運。

  目前,樂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敖某駕駛“大型載客汽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50%以上或者超過額定乘員15人以上的”嚴重超員行為,以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公安交警鄭重提醒:客運車輛超員是極其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嚴重超員將被以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尤其在農村地區,道路彎多坡陡,交通安全設施不夠完善,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嚴禁駕駛(乘坐)超員車輛,知危險會避險,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四川法治報記者 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