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變現”的集體狂歡
從刑事裁定書上看,黃明掙得最多的一筆,來自與中鐵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是由世界雙500強企業中國中鐵旗下——中鐵隧道局集團為主發起人出資組建的國家綜合大型一級施工企業。
2008年7月,黃明與中鐵隧道股份公司合作,參與達陜高速公路土建工程D2合同段投標。雙方約定由黃明負責找高淳協調招投標相關事宜,并負責部分工程投資建設。
達陜高速公路是國家規劃的西部大開發戰略中的八條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之一。為感謝高淳在招投標過程中給予的關照,黃明送給高淳現金共270萬元。當然他也沒有做虧本買賣,中標后,黃明將自己負責的該項目大巴山隧道右線工程交由馮某投資建設,馮某給予黃明凈利潤918萬元。
這是黃明“牽手”中鐵隧道股份公司的開始。一年后,雙方再度合作。
這次是巴達高速公路14合同段投標,但其他操作完全同上。黃明找高淳,塞錢,然后中標,再把自己的工程交由他人投資建設,最后分得凈利潤,這次是650萬元。
“一個做摟錢的耙子,一個做收錢的袋子”——黃明和“高淳”們沆瀣一氣,置國家利益于不顧,把項目公開招投標當成擺設,使其蛻變成了一種“權力變現”的集體狂歡。
據刑事裁定書信息,2007年下半年,黃明與馮某合作,由黃明找張世平向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協調,承攬該公司的雅瀘高速C16合同段元堡山隧道項目,約定工程由馮某投資建設,給予黃明凈利潤。
2009年下半年,黃明與西安金路交通工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合作,參與廣甘高速公路JD2合同段機電項目投標,雙方約定由黃明負責找高淳協調招投標相關事宜,金路公司按照工程量5%給予黃明凈利潤。
2009年底至2010年初,攀枝花公路建設有限公司在參與巴達高速公路13合同段投標過程中,因投標資料出現問題,請黃明找高淳協調解決,并約定中標后黃明負責部分工程投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