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群體幾乎沒有自我保護

  據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有義務安排對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以及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在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開展職業健康檢查。但張成云說:“有一個職業群體相對較難享受這些勞動者權利,值得我們重視,就是一些從事裝修的人員。”

  據悉,目前我省不少從事房屋裝修行業的人員未掛靠有負擔相關法定義務能力的用人單位,部分工人甚至是獨自從業或者和親友組團從業。張成云說,這些群體因為沒有掛靠到用人單位,得不到法律規定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防治培訓,在高風險環境工作時不注意有效防護:“有些人是出來單干,有些工人的負責人換來換去,一旦不幸患上職業病,往往維權無門,享受不了相關權益,還要耗費大量錢財治病。”張成云說。

  47歲的陳如富(化名)從事家庭裝修已有10多年時間,他告訴記者,自己是與幾個家鄉人一起搞家裝,在接到“活路”后只曉得快點完成工作,幾乎沒有采取過保護措施,也不知道該如何保護。

  蔣恩霏介紹,房屋裝修從業者除了可能接觸到源于建筑和裝修材料帶來的粉塵,也有可能因為裝修材料質量不達標造成中毒或慢性毒物危害,長期在裝修工具帶來的噪聲環境下工作也可能帶來聽力和神經系統的健康問題。“很多裝修工沒有自我防護意識,有些工人可能知道作業的時候要戴口罩,但是有可能因為不懂沒有戴上符合防塵標準的口罩或防護用具。沒有用人單位培訓管理,自身也不具備足夠的知識技能,這讓這些群體的職業病防治形成了一個盲區。”蔣恩霏說。

  面對這樣的“盲區”,張成云呼吁,考慮到裝修行業人員流動性較大的特點,從業人員所在的鄉鎮政府部門應利用春節務工人員回鄉等節假日為契機,加大對務工群體的職業病防治培訓,讓他們了解職業病防治的知識和技能:“要利用這些時間,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讓他們學會正確的個人防護方法,教會他們正確選擇和佩戴防護用品。”

  病患人均損失達240萬

  如果一個家庭成員患上職業病,帶來的不僅是健康的損失,還會造成巨大的經濟負擔和維權風險。張成云透露的一個數字可能會出乎許多人的意料:目前,職業病可能會帶來人均240萬元的經濟負擔。

  記者了解到,綿陽市平武縣人民法院曾成功執結一起勞動爭議仲裁糾紛案件:一位楊姓礦業公司工人因工患上矽肺病,涉事的平武縣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拒不賠付楊某4萬元工傷醫療費,經過多年的司法受理和調查,礦業公司被強制執行賠付義務。在此期間,楊某妻子宋某每日在法院催促訴苦,讓案件執行迫在眉睫。

  “職業病的診治和后續處置成本很高,不僅給個人和家庭帶來負擔,一些用人單位可能也會為逃避相關責任和勞動者引起糾紛,甚至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和職工的勞動關系,因此相關的維權事件也不少。”劉德明說,部分用人單位對履行《職業病防治法》相關義務的力度不足,甚至忽視履行義務,都讓職業病帶來了身體健康以外的眾多社會問題。

  職業病防治是一項“九龍治水”的工程,需要衛健、人社、民政、工會和行業組織等多部門和機構的緊密協作。張成云告訴記者,未來我們希望可以加大針對職業病防治相關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同時我們也呼吁各用人單位尊重勞動者合法權益,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義務,讓員工健健康康工作,讓企業平平安安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