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射洪公安交警大隊接群眾報案,曹某駕駛摩托車與對向行駛的小型轎車碰撞,爭執過程中轎車駕駛員發現曹某一身酒氣。交警趕赴現場后發現,曹某存在無證駕駛報廢車輛的違法行為。隨后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測試結果為123.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摩托車駕駛員曹某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月19日,射洪公安交警大隊在射洪市新陽街設點開展酒駕整治,在對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一身酒味,交警隨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60mg/100ml,存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獲知,駕駛員鐘某于4月15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僅隔4天又再次被查。而且交警在檢查中還發現,鐘某駕駛的車輛也已達報廢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鐘某被處以吊銷駕駛證2年、拘留3天、罰款3900元的處罰。

  (全媒體記者 呂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