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 增設危險駕駛罪,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依法予以刑事處罰。今年5月1日是醉駕入刑10周年,恰逢“五一”假期,群眾出行高峰和聚會飲酒相疊加,酒駕違法行為也隨即增加。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維護“五一”假期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5月3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五一”節假日期間,成都交警持續強化交通秩序管理,嚴厲打擊酒駕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形成高壓嚴打態勢。截止5月2日,成都交警共查處酒駕違法189件,其中飲酒駕駛機動車169件,醉酒駕駛機動車20件。
在5月2日的酒駕專項整治行動中,成都交警查獲多起飲酒駕駛、醉酒駕駛違法行為。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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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日21時01分許,周某(男,42歲)駕駛一輛號牌為川A7***C的小型轎車沿武侯區晉陽路由東向西方向行駛,當行駛至晉陽路300號門前路段時,被交警一分局民警擋下檢查,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13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執勤民警立即將周某帶往醫院進行血液檢測,經血液酒精濃度檢測,其結果為123.5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