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燕巧

  5月7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廣元市公安局獲悉,廣元警方近期查處了5起違規野外用火案件,案例如下:

  1、2021年4月12日18時許,石某某明知在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區禁止違規用火的情況下,仍然在廣元市利州區龍潭鄉鳳凰村5組自家承包地里焚燒秸稈,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廣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石某某行政罰款的處罰。

  2、2021年4月18日18時許,趙某某明知在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區禁止違規用火的情況下,仍然在廣元市利州區上西橄欖園社區三組荒地里焚燒秸稈,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廣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石某某行政罰款的處罰。

  3、2021年3月27日13時許,鄭某某駕駛兩輪摩托車路過公興鎮鳳凰村1組小地名轉山地時,將吸食的香煙隨意丟棄,引發森林火情,過火面積1畝多,未造成人員傷亡。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廣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鄭某某行政罰款的處罰。

  4、2021年3月25日12時許,賴某某在朝天區大灘鎮柏楊村1組山林交界的田地里搭建土窯燒木炭,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廣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公安機關給予賴某某行政罰款的處罰。

  5、2021年4月12日16時許,劉某某、樊某某在朝天區麻柳鄉喬天村9組田地內焚燒秸稈,后經麻柳鄉政府工作人員勸阻,樊某華將火堆熄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廣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劉某某、樊某某行政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