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公安局近日通報,“五一”節假日期間,隨著第三批犯罪嫌疑人在廣東落網,“6·24”網貸詐騙犯罪集團主要嫌疑人全部歸案。據悉,該網貸詐騙集團采用虛假宣傳、以高額“砍頭息”“展期費”“逾期費”“軟暴力催收”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錢財,幾年時間,涉案資金高達10億余元,非法盈利1億余元。

  2020年4月,隆昌市市民劉某來到隆昌市公安局報案稱,其在“融易貸”小額貸款APP上被詐騙1萬余元。隆昌市公安局立即向內江市公安局匯報,在內江市公安局統一安排和部署下,成立“6·24”專案組深挖徹查,將一個利用“融易貸”“金菠蘿”等未取得國家相關資質的小額貸款APP軟件來實施網貸詐騙的犯罪集團抓獲。

  經警方調查,2017年11月以來,江蘇籍犯罪嫌疑人王某春在未取得相關批文的情況下,糾集溫某峰、刁某忠、羅某坤、古某華等人出資成立科技公司用于購買小額貸款公司,2017年至2018年,該詐騙集團依托各類P2P平臺、APP軟件、網頁、微信公眾號進行網絡“套路貸”犯罪,該犯罪集團通過打電話、加微信、發鏈接等方式向被害人宣傳“低利息、無抵押、放款快”等網絡小額貸款信息,誘騙借款人下載APP進行注冊并貸款,被害人注冊APP貸款過程中被非法獲取手機通訊錄、通話記錄、銀行卡等公民個人信息,貸款后被強制收取本金的30%“砍頭息”,逾期未還就進行展期收取本金30%的“展期費”,通過不斷壘高借款人債務獲取巨額非法利益,為攫取更多非法利益,該詐騙集團還采取“軟暴力”方式向被害人催討。

  警方發現,為逼被害人還錢,該詐騙集團通過網絡向被害人及其父母、親友、同事等發送拼接了被害人頭像的裸體照片,以及侮辱、威脅性短信,并對被害人手機實施電話、短信“轟炸”,使被害人產生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因為該詐騙集團不斷在經濟上、精神上、身體上壓迫、侮辱被害人,最后,導致了被害人自殺、患病、離婚、離職、遠走他鄉等后果,而王某春等詐騙集團成員就利用違法所得的錢款大肆揮霍,不僅購買豪車、豪宅,還帶領詐騙集團核心成員旅游。

  經查,該詐騙集團實施的詐騙、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遍及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網絡空間和現實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社會生活秩序。內江警方歷時10個月,共出動警力500余人次,橫跨貴、云、桂、粵、青、滬等多省、自治區、直轄市,總計行程上萬公里,抓獲嫌疑人150余名,追回財產5000余萬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王爵 陳科 雷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