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整治“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

  遂寧重點整治逾期交房6個月以上問題樓盤

  今年,我市將“部分開發樓盤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房、未完善小區配套設施等問題突出”納入2021年度整治“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遂寧開發樓盤存在哪些亂象?相關部門如何整治?5月12日,記者對此展開了走訪調查。

遂寧高新區一樓盤前空地被種上了莊稼遂寧高新區一樓盤前空地被種上了莊稼

  調查:部分樓盤遲遲不交房 復工又停工

  “5月2日我們去看,還是停起工的。合同約定是去年年中交房,馬上超期一年了都沒有交房的跡象。”5月12日,市民潘先生氣憤地說,他2017年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約定2020年6月30日交房。

  潘先生購買的房屋位于遂寧高新區民康醫院附近,2019年,他們發現該樓盤已停工。隨后,他們在當地住建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下,多次要求開發商復工,兌現相關承諾,開發商均稱資金不到位無法履行約定,工程進度也不明顯。

  “停工三四年了,一直沒有進展,聽說公司已經破產了。”市民高先生說,他所購買的房屋位于遂寧高新區鷺棲湖附近,自從樓盤停工后,他們多次協商溝通,但都沒有實質上的進展。

  記者在走訪調查中發現,延期交房、施工進度緩慢以及小區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問題,在遂寧開發樓盤中并非個例。有的開發樓盤因資金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交房,群眾對此怨聲載道;有的樓盤工地上冷冷清清,根本看不到“搶工期、趕進度”施工的火熱場面;還有的樓盤因停工時間較長,地面上早已長滿了雜草。

遂寧高新區一樓盤前雜草叢生遂寧高新區一樓盤前雜草叢生

  聲音:一邊還房貸 一邊交房租

  “一個月房貸交3700多元,還要去租房子住,感覺真的是壓力太大。”潘先生說,一邊是遲遲住不進去的新房,另一邊還要交房租租房子住,經濟壓力早已讓他不堪重負。

  住房問題關系民生福祉,“問題樓盤”不僅造成城市土地資源浪費,還對市容市貌、社會治安穩定和經濟建設帶來不良影響。“政府應該對開發商的資金實力等進行動態監管,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市民劉先生建議說,政府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也可提供政策引導和扶持,發揮市場主體作用,通過市場化運作解決項目問題。

  部門:重點整治逾期交房6個月以上的

  針對“部分開發樓盤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房、未完善小區配套設施等問題突出”,遂寧如何出招?

  記者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獲悉,今年遂寧將全面開展上述問題整治行動。

  整治范圍為:遂寧市主城區,包括船山區、遂寧經開區、市河東新區、遂寧高新區未交付使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整治對象為:所有今年內需交付的房地產項目和已出現延期交付隱患的房地產項目,重點對開發企業逾期交房達到6個月以上,且不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等方面開展整治。

  “鎖定整治范圍、明確整治目標、制定工作舉措,力爭今年12月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目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姜軍說,目前,遂寧已研究制定了領導包案制、強化督促指導、監控交付環節、逐步消除存量、加強預售監管、完善長效機制六個具體舉措。通過建立市級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統籌做好銷售、設計、施工、驗收、服務等各方面工作;通過建立主城區“問題樓盤”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任務清單,明確整改路徑和整改時限,確保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全媒體記者 杜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