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詩濤 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因頭天晚上11時許喝了幾杯白酒,第二天早上心想昨晚喝的酒今天酒勁肯定過了,于是抱著僥幸心理獨自駕車外出,沒想剛“臉色紅潤”被高速公安抓了個現行,這位駕駛員面臨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罰款1900元的嚴厲處罰。
進入五月以來,天氣逐漸炎熱,為加強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隊針對轄區道路交通管理及事故預防工作,緊緊圍繞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總目標,開展“夏安”、“護旗2號”專項行動,精準施策、靶向治理,全面夯實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專項行動工作,確保轄區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5月15日10時26分許,分局九大隊民警在瀘定收費站開展勤務,對一輛車牌為川VM***9的小型普通客車進行例行檢查時,駕駛員打開車窗的一瞬間,執勤民警發現該車駕駛員“臉色紅潤”,車內還有一股濃烈的酒精味。執勤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駕駛員基某血液酒精濃度含量為5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在“鐵證”面前,駕駛員基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原來,基某于5月14日晚上11時許在康定的朋友家中喝了幾杯白酒,由于今天早上要去瀘定辦事,心想昨晚喝的酒今天酒勁肯定過了,于是抱著僥幸心理獨自駕車到瀘定,沒想剛到瀘定收費站就被高速公安抓了個現行,基某將面臨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罰款1900元的嚴厲處罰。
溫馨提示:飲酒后體內酒精完全消化需要一定時間,大量飲酒后(特別是高度酒),數小時內體內酒精很難“消化分解”,即使隔頓或隔夜,體內通常還會含有未分解的酒精,因此“隔頓酒”、“隔夜酒”依然可能導致酒駕。總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請廣大駕駛員朋友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圖片由高速交警三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