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洪市公安交警大隊在射洪市城區米市壩街三巷路段開展專項檢查時,一輛小型轎車進入了執勤交警的視線。“當時車速突然減慢,并且司機有故意繞行的行為。”見該車形跡可疑,交警立即上前將其攔停至路邊進行檢查。

  司機打開車門剛下車,一股酒味便撲鼻而來,交警立即使用呼吸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就在交警準備檢測儀器時,田某轉身試圖趁機逃跑,但被交警及時擋獲。經檢測,田某酒精含量為99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執勤民警將田某帶至射洪市中醫院提取血樣送檢,并口頭傳喚其到射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辦案區接受進一步調查。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醉酒駕駛將受到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

  (全媒體記者 呂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