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某知名酒店高薪招聘總經理助理的信息,周某與對方取得聯系并進行了面試,為了獲得這份高薪工作,周某應對方“提升形象”的要求,跟著所謂的該酒店人事部經理助理,來到了位于成都市武侯區一家跟該酒店“有合作關系”的美容整形機構……近日,成都市龍泉驛區法院以犯詐騙罪,依法判處冒充某知名酒店總經理進行詐騙的陳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應聘時被要求整容買手機
2020年7月,國內某大型在線招聘網站上發布了一則招聘信息:某國際知名大型連鎖酒店成都龍泉驛分店高薪招聘總經理助理。
正在找工作的周某看到這則招聘信息后,覺得自身條件還不錯,便通過招聘公告中的電話與信息發布者取得聯系,希望得到這份高薪工作。在得到肯定性回復后,7月18日,周某來到這家酒店進行面試。
整個面試過程都很順利,就在周某以為自己能順利取得這份高薪工作的時候,作為面試官的酒店總經理“陳總”卻提出了一個讓周某幾乎無法拒絕的理由:如果要成為自己的助理,周某必須到該酒店的合作美容整形機構進行整容手術。為打消周某的顧慮,“陳總”當場表示待周某入職后7日,公司可以報銷其整容的全部費用,并稱該公司所有女孩子都要整容。
7月19日,周某在所謂的酒店人事部經理助理牛某陪同下,前往位于成都市武侯區的某美容整形機構進行太陽穴填充和線雕鼻,共計花費20600元。
7月20日下午,周某接到“陳總”的電話稱,在公司上班需要一部新的大容量手機進行公司APP安裝和數據存放,希望周某購買一部蘋果手機。于是,周某又按照“陳總”的要求,馬上花近1萬元購買了一部嶄新的蘋果11pro256G手機,交給對方后等待入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