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5月25日,記者從省高速交警一分局獲悉,5月24日, 高速一支隊十一大隊在成都第二繞城高速溫江段擋獲一無證駕駛人員。該人員無證上高速路,居然還超速行駛。等待他的是罰款1000元,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5月24日,高速一支隊十一大隊在轄區崇州收費站開展勤務工作。12時15分許,執勤隊員對講機呼:川R3***0棕色小轎車在成都第二繞城高速溫江段涉嫌超速駕駛,準備在崇州收費站下站,請求攔截。隨后站口執勤民警發現該輛小轎車在出站口遲遲不愿下站,意欲逃避檢查。
民警隨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要求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只見該駕駛員余某戰戰兢兢的拿出他人駕駛證,民警發現“有貓膩”,立即提高警惕要求其出示自身駕駛證。余某支支吾吾、眼神閃躲,稱自己未隨身攜帶相關證件。民警要求出示相關證件信息,余某見已無法圓謊便老實交代:自己從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自認為駕駛技術成熟,便心存僥幸駕駛機動車上高速行駛。
在進一步調查中民警還發現余某近年來多次因搶劫罪、盜竊罪入獄。而此次無證駕駛實屬累犯,由此按法律相關條例從重處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