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詐騙集團自2018年成立以來,先后在柬埔寨金邊、波貝、中國廣州、菲律賓馬尼拉等地設立詐騙窩點,以3個月為一個周期,以投資比特幣、神話幣對國內不特定人群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已查實的詐騙金額高達1.39億元。經鑒定:柬埔寨金邊周期有9人能確認實際被騙金額,核實銀行交易記錄確認被騙金額為4157848.94元;柬埔寨波貝周期有61人能確認實際被騙金額,核實銀行交易記錄確認被詐騙金額為40671940.06元。

  公訴機關認為,曾某某等3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在境外利用電信網絡對境內不特定多數對象實施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35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為確保該案庭審順利進行,嘉陵區法院請市中院調用法警52名,本院組織法警15名,積極向區委政法委匯報情況,主動與公安、城管、衛計、信訪、宣傳等部門溝通,爭取配合協助,合力推進審判工作順利進行。

  該案案情復雜,證據材料繁多,涉案人員眾多,法庭緊緊圍繞案件事實,組織控辯雙方開展舉證、質證、辯論等環節,40多名辯護人出庭辯護,充分保障了所有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法庭在四樓會議室設置了旁聽席,幾十名旁聽群眾通過科技法庭同步錄音錄像對庭審過程進行了觀看。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