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記者5月27日從自貢市交警支隊獲悉,5月2日,自貢市大安區大安寨隧道內發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事故雙方當事人一個駕駛車輛“逆行”,另一個“醉駕”,結果兩敗俱傷。
當晚19時許,郭某駕駛無號牌電動二輪車從大安楊家沖方向經大安洞口井往自貢火車北站方向行駛,19時28分,行駛至大安寨隧道內時,與對向由趙某駕駛的川CCK181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郭某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自貢大安交警處置事故現場時發現,郭某有一股濃烈的酒味,于是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顯示其涉嫌“酒駕”。隨后,在自貢市第四人民醫院提取郭某靜脈血液備檢。經四川聯立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郭某駕駛的無號牌“創美牌”電動二輪車屬機動車類的摩托車;郭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435.3mg/100ml,屬于“醉駕”。
據了解,郭某當晚飲酒后駕車前往楊家沖小區去了朋友家談事情,而后從楊家沖小區出發經洞口井、大安寨隧道前往自貢火車北站。不料行駛至大安寨隧道內遇上駕車逆行回家的趙某,結果發生了此次交通安全事故。
事故發生后,自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大安區大隊依法對該起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認定,郭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承擔此事故同等責任;趙勇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按照規定右側通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承擔此事故同等責任。同時,公安機關依法對郭某涉嫌危險駕駛罪進行立案調查,現該案正進一步偵辦中。
視頻由自貢市交警支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