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何勤華

  “我家里被入室盜竊,盜走價值4000元的金吊墜和玉石手鐲一只。”5月29日21時許,西昌公安局東城派出所接該市高枧家園一群眾報警。

  接警后,該所值班領導邢基紅立刻帶領民警楊林、的日伍且、輔警徐鑫、鄧超到達現場。當面向報警人了解情況后,民警向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匯報,通知刑事偵查大隊現勘技術人員到達現場。

  然而,經技術人員現場勘查,報警人家中門窗完好,門鎖完好。結合報警人介紹的情況和入室盜竊現場翻動反常情況,刑大技術人員和派出所民警經過反復分析和推斷,排除外盜。經過長達四個小時的現場勘查、三次案情分析和推斷,最終將嫌疑鎖定在了報警人身上。

  經過民警反復政策攻心、法律宣講和情、理、法的開導,報警人最終承認是自己將上述貴重物品拿走,怕被其老婆發現,故意偽造現場后報的假警,并稱,金項鏈送給了多年的情人。

  為徹底查清真相,東城所民警經過幾經周折,運用公安大數據系統,最終找到了報警人口中的情人。經核實,該人已多年未到過西昌,根本沒和報警人見過面。

  在鐵證面前,報警人終于承認,自己將拿走的金項鏈賣給了某珠寶店。至此,報警人偽造入室盜竊現場報假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水落石出。公安機關擬對違法行為人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辦理中。

  公安機關提醒,110是人民的110,報假警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浪費警力、浪費社會公共資源,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請將有限的警力和警察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這是對社會良好治安環境的關愛,也是提升自身素質和推進法制建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