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吳憂 資陽觀察 王瑞琪
去年底,資陽市安岳縣周禮鎮某珠寶店通過快遞郵寄價值6.7萬余元的黃金首飾至成都,但快遞到達成都后,其中的黃金首飾卻不翼而飛,這是怎么回事?
日前,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消息,資陽市安岳縣一名順豐快遞員陳某將黃金首飾截留倒賣,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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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某戶籍所在地為安岳縣,案發前,今年26歲的他系四川順豐速運有限公司安岳縣周禮鎮順豐網點擔任快遞員,負責該網點的快遞收取及運輸。
2020年12月27日下午,周禮鎮某珠寶店的廖某下單,通過順豐速運郵寄黃金首飾至成都。隨后,陳某到珠寶店取件、打包黃金首飾。
然而,在駕車運送快件至安岳縣順豐中轉站途中,陳某將黃金首飾占為已有,留下空的快遞紙箱交由安岳縣順豐中轉站寄出。當晚及2021年1月3日,陳某將截留的黃金首飾分兩次賣出,非法獲利57242元。后經價格認定,涉案黃金首飾價值67966元。
案發后,順豐速運賠付了廖某的經濟損失。今年1月6日,陳某被警方傳喚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據中國庭審公開網,安岳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單位保管的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
4月27日,安岳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陳某因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