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忠俊)日前,四川公開曝光了G42滬蓉高速公路1767公里加600米(成都至廣安方向)路段“5·14”交通事故情況,該起事故系貨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所致。
2021年5月14日下午,吳某駕駛川R81331重型特殊結構貨車由南部縣往廣安市方向行駛。16時40分許,當車行駛至G42滬蓉高速公路1767公里+600米(成都至廣安方向)路段時,所駕車輛先后碰撞易某駕駛的川RZV957小型轎車和張某駕駛的川RWK598小型面包車,后越過中央隔離帶沖入對向車道,與劉某駕駛的川B44579大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6人當場死亡, 28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4人重傷,四車及路產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調查,三輛肇事車輛手續均合法有效,客車未超員(核載39人,實載35人),轎車和面包車未超員,貨車未超載(空車),均未超速,排除酒駕、毒駕違法行為。川R81331貨車駕駛人吳某某在疲勞狀態下駕駛且臨危處置不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川R81331貨車所屬的南充市豪琪運輸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公司總經理、安全科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警方依法逮捕,公司實際受益人被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
四川交管等部門在調查中發現,南充市豪琪運輸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造假,同時未按照規定配備專職道路運輸動態GPS監控人員。通過對事故貨車GPS監控記錄調取分析,發現事故貨車長期臨近于疲勞駕駛時限,車載GPS共計有1000余次報警提示疲勞駕駛信息,而公司監控平臺未實時監控,未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據了解,該起典型事故,反映出四川省道路運輸領域,違反生產安全管理規定的現象還比較突出,造成的傷亡后果也令人觸目驚心。下一步,四川公安交警將繼續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追究相關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涉事企業管理人員的刑事責任,推動落實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重塑企業交通安全生態,最大限度地預防群死群傷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