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軍 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四川在線記者6月12日從四川省高速公安四分局獲悉,近日,四分局八大隊查獲一起無證還酒駕交通違法案件,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當事人承認了自己的違法事實,等待他的將是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和并處最高3400元罰款的嚴厲處罰。

  6月10日晚,高速公安四分局八大隊按照上級安排在榮縣南收費站開展“四整治一攻勢”專項夜查。22時15分許,執勤民警遠遠看到一輛面包車在內廣場前方的應急車道停車,發現異常后,民警立即組織同事一同向前查看,發現該面包車還關閉了車燈,但在內廣場的燈光中還是看到了副駕駛和駕駛員調換了位置,執勤民警走近對其進行檢查時,發現車內有一股酒味,于是民警將兩人帶出收費站,在辦案區對兩人開展調查詢問,他們均稱停在應急車道是為了上廁所,在距離僅僅20米左右的內廣場停車上廁所,顯然是不太可能。于是民警讓兩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坐在副駕駛的男子還狡辯,稱自己未開車,為什么要出示駕駛證,而坐在駕駛位置的女子稱自己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經過民警的核查,發現女子林某會有駕駛證,而男子曹某準駕車型為D照的駕駛證已經注銷,已然是無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