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訊(記者 宋瑞琦)7月12日,經營車輛修理廠的老板梁某被依法被送至犍為縣拘留所執行拘留,而與他一同被拘留的還有已是三次無證駕駛的彭某。這兩人雙雙遭拘留緣起前不久樂宜高速的一起單車事故。
7月2日18時12分許,省公安廳高速公安四分局三大隊民警接到報警,樂宜高速犍為段發生一起單車事故。在現場,除了自稱事故車輛駕駛員的梁某外,他的“朋友”彭某也在旁邊幫腔,但兩人敘述的事發過程卻有不少自相矛盾的疑點,隨即被民警一起帶回接受調查。

經過數據核對和再三詢問,兩人漏洞百出的謊言終于被戳破。原來,事故車輛駕駛員根本不是梁某,而是彭某。當天,彭某駕駛川LY***8牌照小型普通客車搭載家人由宜賓上高速往峨眉山方向行駛。17時30分許,該車行駛至樂宜高速犍為段發生單車事故。已經多次無證駕駛的彭某自知罪責難逃,便抱著僥幸心理在高速公路上攔車請求救援,剛好攔住梁某駕駛的川LJ***8小型轎車。
在這一次巧遇中,彭某向梁某表明自己無駕駛證,希望其能幫忙頂包處理該事故,事后定會重謝。恰巧梁某系修理廠老板,一看有利可尋,答應可以頂包,但是車要在自己的修理廠修理。于是兩人一拍即可,在民警面前雙雙飆戲,不曾想被現場民警當場識破。

經過民警調查取證,7月12日,駕駛員彭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被合并處以行政拘留18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梁某因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