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訊(記者 宋瑞琦)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每名駕駛員都能耳熟能詳,可真正輪到自己頭上就未必記得了。7月10日,云南昭通男子伍某某明知自己喝了酒不能駕車,可是他自認為酒量大,休息了一段時間就會沒事,結果駕車在成樂高速上就出了車禍。

7月10日7時許,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接到報警稱:在G0512成樂高速120KM+200M路段(成都至樂山方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請派員處理。接警后,樂山警務責任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經現場初步調查,駕駛員伍某某駕駛的川Q小型轎車右側護欄碰撞發生單車事故,所幸無人員傷亡。民警詢問伍某某時,聞到其身上有濃烈的酒味,初步判斷其有酒后駕車嫌疑,遂現場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經測試,駕駛人伍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74.7毫克/100毫升,屬飲酒狀態。后經民警進一步調查核實,確認發生事故時是伍某某駕的車,最終認定伍某某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面對違法事實,伍某某承認了飲酒后駕車的違法事實,并稱7月9日20時30分左右在妻弟家聚餐,因一時興起,自己喝了半斤白酒。自己也知道喝了酒不能開車,但自認為酒量大,休息了一段時間,應該沒什么事了,于7月10日一大早駕車從成都出發到樂山探視患病親戚,7時許,當行駛至事發路段,因右前輪突然爆胎,加之自己操作不當與右側護欄相撞,造成車輛受損、路產損失的交通事故。
民警對伍某某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目前,大隊依法對柴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其投保公司也以酒駕的事實拒絕理賠。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嚴禁酒后駕車上路行駛,也不要覺得自己酒量好而“隔夜醉”駕駛。否則,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嚴懲。有些駕駛員朋友以為自己酒量大,喝過酒后睡一覺就沒事了,這樣的想法很容易導致“隔夜酒駕”。建議大家如果前一晚喝了酒,一定要保證充足的睡眠,酒后24小時內最好不要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