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省級百強中心鎮”考核辦法》(川中心鎮聯席辦〔2021〕2號)文件要求,經市(州)推薦、專家評審、部門審議等環節程序,經研究,擬將以下鎮列為“省級百強中心鎮”入庫候選鎮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公示期內,如對推薦對象有異議,可通過電話、書面方式向村鎮建設處反映。
四川省推進中心鎮改革發展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根據《四川省“省級百強中心鎮”考核辦法》(川中心鎮聯席辦〔2021〕2號)文件要求,經市(州)推薦、專家評審、部門審議等環節程序,經研究,擬將以下鎮列為“省級百強中心鎮”入庫候選鎮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公示期內,如對推薦對象有異議,可通過電話、書面方式向村鎮建設處反映。
四川省推進中心鎮改革發展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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