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線記者 蘭楠
7月27日,省律協召開2021年第二次新聞發布會,會議現場通報了2021年上半年我省律師懲戒典型案例和律師維權典型案例。
上半年,全省維權中心共收到維權申請9件,申請維權的主要事由為辯護權受到侵犯1件、受到威脅或人身侵犯4件、其他侵犯行為4件;經協調處理,不予受理1件,已辦結6件,2件正在處理中。
同時,全省各會員投訴受理查處中心共接待咨詢、投訴171件(次)。經審查,不屬受理范圍的16件,受理155件;其中受理后立案152件、不予立案3件;作出處分決定16件。
典型案例:
成都市律師協會因易守達律師提供虛假證據一案,給予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行業處分。
2017年2月20日,律師易守達在明知律所開具的發票已退回作廢的情況下,向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法院提交《公證書》,用以證明當事人已經支付律師費,要求對方承擔當事人所支付的全部律師費;并于2019年5月15日,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調查筆錄中作出虛假陳述。2021年5月28日,成都市律師協會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給予易守達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行業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