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寇敏芳
日前,自然資源部決定掛牌督辦3起土地違法案件,向相關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下發掛牌督辦通知書,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組織進行全面調查,在規定時間內依法依規提出處理意見。自然資源部將予以監督指導、跟蹤督辦。
3起掛牌督辦的案件中,四川省遂寧市高新區管委會違法征占土地挖湖造景為其中之一。通報指出,2018年5月以來,遂寧市高新區管委會對高新區西寧街道福光廟村、徐家堰村、樟樹堰村等3個村的1.16萬畝土地實施征收,至2021年4月底,僅2859畝土地取得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批復。2020年7月起,在未取得用地批準的情況下,遂寧市盈港實業有限公司在3個村土地上實施遂寧市舒家河(北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出臺后仍未停止建設。至2021年4月底,項目總動工面積5261畝,其中,1515畝道路用地已獲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批準;132畝為原有河流水面;違法占用3614畝土地(耕地2828畝,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分別為綠化景觀1416畝、景觀水面108畝、房屋及球場6畝、道路170畝、平場及堆土1914畝。
據了解,國家層面對挖田造湖破壞耕地始終保持嚴管態勢。去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堅決守住耕地紅線。進一步明確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準在城市建設中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人造濕地公園、人造水利景觀。
違規占用耕地修建“景觀工程”,不僅破壞耕地,也侵害群眾利益。自然資源部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景觀工程”過度化建設占用的大多是城市周邊、主要交通干線及河道兩側的優質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農田。大部分項目沒有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手續,未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此外,此類用地大都未按照規定辦理征收手續,未按規定的方式支付征地補償,往往通過租賃、流轉的方式占用農民集體土地,按年度撥付租金,后續能否持續補償到位難以保障,一旦出現糾紛或地方財政出現支付困難,將影響農民長遠生計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