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
市城區多路段設卡
勸導不文明養犬行為
對于上述不文明養犬現象,市城管執法部門積極收集線索并布控,持續加大對重點區域的治理。
7月26日上午,在市城區濱江北路,一只帶著“口罩”但未拴繩的大型寵物犬在路上行走,過往市民無不避而遠之。“這是誰家的狗狗,請立即拴回家中,城區內不得飼養大型犬只。”面對城管執法人員勸導,附近一店鋪的店主迅速將犬只帶進店內拴好。事后,城管執法人員向其發放了文明養犬宣傳單,要求其將大型犬只帶回鄉下飼養,該店主表示配合。
在市城區犀牛堤碼頭附近,一女士帶著寵物犬散步,不僅未拴繩且沒有及時清理寵物糞便。在城管執法人員的勸導下,該女士主動將寵物犬拴上繩,并將寵物糞便進行了清理。
當日,市城管執法部門在市城區多個路段設卡巡查,共勸導20余起不文明養犬行為。今年以來,市城管執法局共勸導不文明養犬行為500余起,移送流浪犬10余只。

措施:
多部門聯防聯控
不文明養犬行為將被處罰
在當日整治中,城管執法人員還走進了各轄區的寵物醫院及寵物美容店,向店員講解相關法律法規,并將部分宣傳資料放置店內,請店內工作人員向顧客發放,倡導共同維護城市環境與秩序。
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城管執法局將繼續與公安、社區等有關部門發揮聯防聯控作用,把不文明養犬行為納入日常網格巡查重點內容,深入轄區重點路段、公共場所,對遛狗不牽繩、不清理犬只排泄物、攜帶犬只進入有禁入標識的公共場所的行為和問題認真巡查梳理,及時予以勸阻和制止。同時,將組織環衛工人加大清掃保潔力度,對路段上發現的犬糞做到隨時發現、隨時清理。期間,城管部門也將繼續深入街道、社區、公司、學校及休閑廣場等區域,繼續做好相關宣傳,提升市民文明養犬意識。
據了解,根據《遂寧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攜帶犬只進行戶外活動未牽引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攜帶犬只進行戶外活動未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
(全媒體記者 呂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