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線記者 樊邦平
8月3日,記者從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獲悉,日前該局查辦了一擾亂疫情防控案件,當事人被處以了行政拘留處罰。
幾日前,在該區太和鎮興農街,王某(女,52歲,東坡區太和鎮人)因將自行車停放在人行道,影響了防疫工作正常進行。社區開展防疫的工作人員在勸阻其將自行車挪走時,其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吵。其后王某還扇工作人員張某某耳光,并將工作人員鄧某某的手機兩次摔在地上,造成手機損壞。

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太和派出所接警后迅速開展調查取證。
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王某因毆打他人被公安機關裁決行政拘留2日,因故意損壞公私財物被公安機關裁決行政拘留13日,合并行政拘留15日,目前王某已被送至眉山市拘留所。
東坡公安提醒,防疫期間,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級防控指令,共抗疫情,對涉疫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全力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圖據東坡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