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認定,2014年至2016年,陳小平與唐興勇之間發生債務糾紛,唐興勇分兩次向陳小平借款共計700萬元,未能按時償還。2016年以來,陳小平和洪志共謀,多次指使龍巧、楊某等到唐興勇工作單位及住處滋事,采用吵鬧、拒不離開辦公室、電話威脅及蹲守等方式,恐嚇唐興勇及其家人,嚴重影響唐興勇的工作和生活。
“當時在職,不想造成更多的麻煩,為幫助表弟解決此事,我還賣掉家中房產,加上利息前后一共還款近千萬。”唐興勇稱,其實早在退休前,他和表弟就應該還清了這筆借款,但陳小平和他人共謀,長期向他暴力催債,被對方抱著被子圍堵,“他們說我到什么地方就跟到什么地方,反正我不還錢就不要想正常工作生活。”唐興勇表示,陳小平等人的行為,對他的聲譽和心理、家庭、生活均造成嚴重影響,精神崩潰。
遂寧市公安局安保人員回憶,2016年夏天,長期有人在公安局找唐興勇催債,人員從一兩人到四五人,基本每天都在變動。“如果唐興勇在,收賬的人就會在他的辦公室里一直守著,甚至有時候會很大聲的吵鬧。”唐興勇自己表示,因為怕被圍堵威脅,不敢到辦公室。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遂寧當地紀委監察部門曾對唐興勇相關問題進行了初步的調查,四川媒體曾援引紀委相關人員的表述稱,“對此事的調查中,并未發現唐興勇有違紀違法問題”。
2020年6月底,唐興勇也曾強調,自己只是幫助表弟借錢,并非實際用款人,紀委也對他進行了調查,并沒任何問題,“希望網友不要以謠傳謠,也不想更多提及此事,錢實際是我幫忙借的,并且已經還清了。”
上游新聞記者 胡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