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四川省紀委監委獲悉,已經退休3年的遂寧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唐興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鮮為人知的是,2014年時任遂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調研員的唐興勇曾幫助自己表弟向自己的下屬、時任遂寧市刑偵支隊政委的陳小平共計借款700萬元,后因借款未還,被陳小平找人在遂寧市公安局長期找唐興勇催債,唐興勇也因怕被圍堵威脅,不敢到辦公室辦公。

▲8月5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公布唐興勇被調查的消息。圖片來源/廉潔四川▲8月5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公布唐興勇被調查的消息。圖片來源/廉潔四川

  1958年8月出生的唐興勇是四川射洪人,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80年12月進入公安系統工作,長期在遂寧市下轄的射洪縣公安系統工作。2005年12月,唐興勇出任遂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警務督察長,2009年7月轉任遂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3年9月任遂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調研員,2016年11月去職黨委委員只擔任調研員,2018年8月正式退休。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四川省紀委監委對于唐興勇的相關通報中,沒有說明其具體的違紀事由,已經退休三年的唐興勇為何不能“平安落地”成為了坊間討論的話題,2020年4月一份法院判決,披露了唐興勇向自己下屬借款700萬元的一段往事。

  2020年4月,遂寧市大英縣原副縣長、公安局原局長陳小平因犯受賄罪、尋釁滋事罪、行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四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9個月,并處罰金120萬元。判決書顯示,陳小平的四項罪名中,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對象正是自己曾經的上級、遂寧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唐興勇。2014年7至2016年6月期間,擔任遂寧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政委的陳小平曾向副局長唐興勇借款700萬元。

  唐興勇在庭審中以證人身份表示,“2014年,我表弟楊某從外地回遂寧,表示他的項目急需資金,希望得到我的幫助。”唐興勇回憶稱,他告訴做建筑工程的表弟,自己沒有多余的資金,無能為力,但表弟從合作伙伴口中聽說陳小平有現金,就托人找了陳小平,并約定雙方見面談,“我算是陳小平的上級,他答應借錢給我表弟楊某,但是必須以我的名義,跟我簽訂借款合同。”

  唐興勇隨后在表弟楊某勸說下,以自己的名義向陳小平借錢,陳小平分三次將500萬元打到唐興勇駕駛員的賬號內,唐興勇將其轉給自己表弟;后來陳小平又借款200萬給楊某,借條仍由唐興勇出具。

  唐興勇沒想到的是,因700萬元的借款,自己竟被下屬在公安局辦公樓里催討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