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村日報全媒體記者 洪瑜
8月19日,記者從宜賓市農業農村局獲悉,在長江零公里處,由翠屏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7.02”非法捕撈水產品系列公益訴訟案件已于18日上午落地執行。4名被執行人通過以勞代償,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
據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3月至6月禁漁期內,被告人牟某某、邱某某等4人多次使用非法網具,在長江流域金沙江段禁漁區從事非法捕撈,并以此銷售牟利,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被依法被判處4個月到兩年不等緩刑,并承擔相應的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修復義務。
翠屏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吳明磊介紹,“在判決前考慮到這4名被執行人經濟能力較差、賠償能力較弱,所以這次判決就讓這4名被執行人以勞代償的方式來履行這個案件?!?/p>
這4名被執行人將在翠屏區法院、檢察院和漁政執法人員的監督下,在金沙江、岷江、長江交匯處,進行環境資源魚類保護宣傳,履行本案義務。
“漁政執法人員將帶領他們完成每天8小時、共計15天120小時的江面巡查工作?!贝淦羺^農業農村局水產漁業站站長劉曉歡說。
據介紹,該案件是省檢察院掛牌督辦的宜賓“7.02”非法捕撈水產品系列公益訴訟案件中的第一起案件,也是宜賓市以勞代償執行的首例公益訴案件。
翠屏區檢察院檢委會委員王曉亞表示,通過以勞代償,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能解決執行難的問題,維護法律的權威,讓違法者受到法律的懲處,實現辦案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長江實施十年禁漁以來,宜賓境內長江流域不見漁船的蹤影。雖作別“漁舟唱晚”詩意般的美景,卻向下游人民交出“一江清水向東流”的生態答卷,奏響長江環境修護的“生態序曲”,水生生物資源得到養護,長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