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是否合理?合理
女子的行為導致了瀘州老窖公司名譽社會評價降低
裁判文書顯示,被告張女士于2020年12月21日在抖音APP上發布了一則配有“國窖1573”廣告音樂以及“你能品味的歷史436年 國窖1573”廣告詞的視頻。視頻前半段為一只貓在舔未穿襪子的裸露人腳趾頭,此時間段視頻上配的文字為“你能品味的歷史”,視頻后半段出現另一只貓先是聞了聞裸露的腳,但并未舔腳,而是轉去舔該腳上的褲腿,同時先前那只貓一直在舔裸露的腳趾頭,此時間段視頻上配的文字為“436年、國窖1573”,整個視頻的配音為“國窖1573”的廣告音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認定名譽權侵權的構成要件要滿足以下四個方面:行為人實施了加害行為;受害人遭受了可救濟的損害;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具有過錯(故意或過失)。” 羅曉玉說。
羅曉玉告訴記者,前文提到的視頻鏡頭與酒香的特性是相悖的,而且酒是直接入口喝的,這樣的視頻會讓人們對“國窖1573”系列酒留下不良印象。且從裁判文書中得知該視頻點贊量為2.4萬,瀏覽量為十幾萬,客觀上由于這個視頻的播放造成了原告名譽的社會評價降低。所以,張女士的行為構成了對原告的名譽權的侵害,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我看來,法院的判決是有合理性的。”
羅曉玉的說法,也得到了唐海濤認同。唐海濤進一步解釋,涉案視頻用貓舔裸露腳趾頭的鏡頭配上“國窖1573”的常用廣告音樂和廣告詞,會讓人產生貶損的聯想,且視頻點擊率過萬、瀏覽量為十幾萬,可推定被告的行為足以導致社會公眾對“國窖1573”乃至瀘州老窖公司名譽社會評價降低的客觀事實存在,具有違法性。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裁判文書顯示張女士作為“網紅”,在受到眾多粉絲關注的同時,更應該負有較高的注意義務,但其在制作視頻時,僅為搞笑跟風并未作慎重考慮,因此存在一定過錯。“所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院判令被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是比較合理。”
搞笑和侵權的邊界在哪里?
不得有損害降低他人或組織榮譽、名譽的行為
對于搞笑和侵權的邊界在哪里?甘露認為,權利本身屬性來看,如何權利的行使都是有邊界的。對于自然人,開玩笑行為必要的限度在于對于人的尊重,不應該把人本身的缺陷作為開玩笑的借口;而對于法人和其他組織,其崇尚的、被社會普遍接受的核心價值和榮譽、名譽不應該作為侵權行為人肆意侮辱誹謗的對象,而這些就是兩者的邊界。
“搞笑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搞笑的行為本身具有以惡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目的或已經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后果,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唐海濤介紹,在日常實踐中,有一些試圖成為網紅的或者已經是網紅的互聯網從業者為了維持自己的人氣,會使用一些浮夸的搞笑手法給大眾帶來笑點。如果該搞笑行為僅僅是自娛自樂且未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無傷風化,則無傷大雅;但如果有損毀他人榮譽、名譽等為代價或者降低通過他人的客觀社會評價來獲得娛樂效果的情況,可能將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