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余如波
記者8月23日從德陽市人社局獲悉,《德陽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管理暫行辦法》日前正式出爐。根據《辦法》,對被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貼;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被認定為省級或國家級創業孵化基地的,再分別給予40萬元和60萬元一次性補貼。
該《辦法》還規定,每年對市級創業孵化基地進行復核,對復核合格的,按照復核評分等級,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補助。
如何取得德陽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申報資格?《辦法》指出,基地需經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高校批準成立,運營時間1年以上。負責基地運營的單位應當為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基地及其運營單位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
基地在本市具備可自主支配的場地,建筑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中以種植、養殖為主的農業類創業孵化基地建筑面積原則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場地內有相應的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等基礎配套設施,符合安全、消防和衛生等條件,能滿足創業者生產經營需要;孵化場所利用率每年不低于70%,并有相對明確的功能分區。
基地應當設立專門管理服務機構和辦公場所,有不少于4名熟悉就業創業政策、經營管理經驗較豐富的管理服務人員,有不少于8人的創業導師團隊。
基地應有健全的人、財、物等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有明確具體的孵化服務制度、孵化周期、準入退出機制,有完善的創業服務、政策落實和孵化服務等臺賬。
基地須為入駐創業者提供一定的場地租金和物管費用方面的優惠扶持、對大學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在場地、資金、人員、技術等準入條件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基地在孵實體(項目)每年不少于15戶(個),帶動/吸納就業人數每年不少于75人;在孵實體(項目)到期出園率不低于70%,孵化成功率不低于50%;大學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群體在孵實體(項目)數不低于總數的50%。
根據《辦法》符合條件的基地,向所在區(市、縣)人社局申報,由區(市、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初審,并將初審合格的申報材料統一報送德陽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復審;市人社局組織相關單位對復審合格的基地,進行實地評審驗收;對通過評審且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基地,認定為“德陽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