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線記者 吳憂 資陽觀察 王瑞琪
男子萬某將抵押后的房屋出售給第一個買家,轉而又向另一個買家出售這套早已不屬于自己的房子。8月24日,記者從資陽市雁江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就這起合同詐騙罪作出一審判決,“一房多賣”的萬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
一房先抵押再“多賣” 騙取被害人上百萬房款
據了解,被告人萬某,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原系資陽市公安局民警(現無業),因涉嫌犯詐騙罪于2020年11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被逮捕。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4月18日,被告人萬某與被害人任某娟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其位于資陽市雁江區外環路西二段88號置地城天悅某房屋以76.8萬元的價格賣與任某娟,任某娟當場支付了2 萬元的定金,萬某未告知任某娟該房屋已被抵押實情。隨后,任某娟分三次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萬某購房款共計71.8萬元,按照合同約定剩余5萬元待房子過戶后再支付。

2020年4月27日,萬某隱瞞了該房屋已經售賣給任某娟及房屋已抵押的實情,通過中介公司介紹再次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該房屋以人民幣62.8萬元的價格賣與被害人陳某文,陳某文分三次支付給萬某購房款共計6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