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元市蒼溪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姚某某使用回收油加工制作食品案
案情介紹:2021年5月18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縣公安局檢查發現,當事人姚某某涉嫌使用回收油加工制作菜品的違法行為。經查:當事人自2021年1月開始,在其經營的酸菜雞火鍋餐飲場所內回收顧客食用后的火鍋湯底,通過“過濾-加入水和高度白酒除味-熬制-冷卻-再過濾-再熬制-再冷卻”加工制作“老油”。當事人將上述“老油”按紅鍋2公斤、鴛鴦鍋1.5公斤的量與火鍋底料混合制作火鍋湯底,在經營場所內提供給消費者食用。經調查,當事人銷售“老油”42.5公斤,扣押尚未出售3.3公斤,涉案金額共計994元。
處理結果: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構成使用餐廚廢棄油脂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鑒于該案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蒼溪縣市場監管局于5月26日移送蒼溪縣公安局辦理。目前,公安機關已立案偵辦,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南充市順慶區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杜某某等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
案情介紹:2021年5月12日,南充市順慶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公安分局鎖定轄區內從事銷售保健食品的7個流動商販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經對杜某某等7戶從事的“腎寶片”“美國偉哥”“瑪卡生精片”等近百種保健食品集中檢查,抽樣檢出產品中均含西地那非,順慶區市場監管局即對涉案物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
處理結果:當事人杜某某等7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涉嫌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6月25日,順慶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移送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分局。目前,該案正在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