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成棟
8月27日,四川省政府網站發布《四川省地方糧食儲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提出地方糧食儲備的計劃、儲存、輪換、動用、監督管理等新規定,明確加強地方糧食儲備管理,提升地方糧食儲備市場調控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保障區域糧食安全。
《辦法》此前已由省政府常務會通過,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其內容共有八章四十九條,包含總則、儲備計劃、儲存管理、儲備輪換、儲備動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其中,總則明確四川的地方糧食儲備包括兩大部分,分別是地方政府糧食儲備和企業儲備。儲備種類,分為原糧儲備和成品糧油儲備,主要為稻谷、小麥、玉米、青稞以及以及大米、面粉、小包裝食用植物油等。
計劃擬定層面,按照分級原則,省級和市州級的儲備規模,由省政府負責核定,且以口糧為主要儲備對象。地域選擇上,應重點布局在大中城市、市場易波動地區、糧食產區、缺糧地區和災害頻發地區。
儲存管理上, 承儲企業要建立檔案以確保質量。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糧食儲備辦理抵押或者質押、提供擔保或者清償債務、進行期貨實物交割,或虛報、瞞報地方政府糧食儲備品種、數量、質量,以及串換品種、變更儲存庫點及動用財政補貼。
儲備輪換和動用層面,分別明確,承儲企業應當自糧食輪出次月起4個月內完成輪入,且稻谷、小麥、玉米和散裝食用油的儲備年限分別為3年、4年、2年和2年。而區域內糧食明顯供不應求或者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及突發事件時,地方政府可動用糧食儲備。
為確保相關措施落實落地,《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日常監督檢查及處罰職責。而承儲或個人違法相關規定,將視具體情況予以懲處或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