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樊邦平

  9月15日,記者從洪雅縣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成功辦理了長江流域“十年禁捕”期間全縣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經審查,鮮仕忠、李遠彬、湯俊濤三人在禁漁期、禁漁區利用漂白粉毒魚的方式,非法捕獲漁獲0.92kg,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洪雅縣檢察院依法對該案件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三名被告人賠付漁業資源損失,并在縣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9月2日,洪雅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三名被告人構成了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單處罰金共計2.9萬元,賠付漁業資源損失928元,并在縣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判決當場,三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隨后,在縣檢察機關的監督下,三名被告人在當地天然水域“增殖放流”了鯽魚1萬余尾,鯉魚1萬余尾,切實履行生態修復責任。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且情節嚴重的一種違法行為?!焙檠趴h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洪雅縣禁漁區為縣域內所有天然水域,禁漁期為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禁漁人人有責,希望廣大群眾切莫貪小失大。

 ?。▓D片據洪雅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