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吉雪嬌
裝修是收房后的“標配環節”,但部分消費者表示,“提起裝修就頭疼”。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四川全省消委組織共受理裝修服務類消費投訴426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近57%。“由于裝修專業性較強以及公司資質參差不齊,一些誠信缺失的商家存在質量打折、拖延工期、合同設陷阱、承諾不兌現甚至‘關門跑路’等問題,消費者權益屢受侵害。”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秘書處投訴咨詢部主任陳云德表示。
房屋裝修質量不過關
施工合同終止難
消費者張女士與德陽市某裝飾設計公司簽訂施工合同,總價6.52萬元,預先支付首期工程款4.2萬余元。第一階段施工質量驗收完畢后,消費者才發現廚房、衛生間施工存在質量問題,要求整改并終止合同,經營者以消費者已簽字驗收為由拒絕。
經調查發現,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過于簡單,材料明細表未詳細標注增加材料的材質等級、規格、價格等內容,商家也未明確告知,預算與核算出入較大,但消費者也未仔細審查合同條款,在沒有仔細檢查第一階段工程質量的情況下就簽字驗收。經調解,最終經營者同意退還裝修裝飾款3000元并解除裝修合同。
無獨有偶,成都的消費者楊女士也遭遇了裝修煩心事。楊女士接受裝修服務時發現公司未按照標準施工,決定終止裝修并要求退還已付款項。經消委現場調查發現,裝修公司確實未按照規范工藝順序施工,期間省略施工步驟,存在房屋新建墻體未按照規范進行鋼筋植入、新砌墻未做保養、水電線管開槽后未按照規范回填、電線線纜材料與合同約定不符等問題。經多次調解,裝修公司同意在扣除驗收完畢的29700元的項目費用后,退還剩余工程款項并解除合同。
簽字容易履行難
合同成一紙空文
除了施工質量不過關,有的商家提出的“美好”承諾也難兌現。西昌的王女士就被某裝修公司推出的“預付裝修材料款138000元送138000元材料、免費上門量房、設計”的活動吸引。參加活動并簽訂合同后,僅收到價值5萬多元的裝修材料,被告知需再繳納138000元才能繼續發貨。
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在推銷過程存在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行為,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經調解,公司同意繼續供貨,按照材料實際使用量計算價格,由消委保管裝修材料款,待消費者收到全部材料后再支付給裝修公司。
消費者胡某也有類似遭遇。胡某委托內江市某裝修公司裝修住房并簽訂裝修合同,該公司書面承諾保質3年,但住房裝修一年后就出現漏水現象,且與裝修公司協商無果。經核實,裝修公司在合同中確實承諾裝修質保3年,理應按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經調解,裝修公司同意免費為消費者處理漏水問題,并賠償消費者2500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