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違規決策讓路地產開發 生態環保建設被動緩慢

  飲用水水源地準保護區雖然屬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外圍,但卻是生態敏感區,具有水源涵養功能。督察組調查顯示,眉山市及仁壽縣為達經濟發展目的,“千方百計”為房地產立項掃除障礙。

  一是違背立法本意強行解釋。

  督察組調查顯示,眉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無法律解釋權的情況下,分別于2018年3月、2020年4月向黑龍灘風景區管委會、仁壽縣政府出具書面說明,將條例中“禁止在準保護區內新增居民集中居住點”的規定,解釋為“本款規定的立法原意是禁止在準保護區內場鎮規劃區外的農村地區新增居民集中居住點”,為該區域房地產開發“亮綠燈”,直接導致準保護區內20個房地產項目相繼違法開工建設。

  二是違規辦理林地使用手續。

  《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地表水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禁止非更新性、非撫育性采伐和破壞飲用水水源涵養林、護岸林和其他植被。但督察發現,2018年以來,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違規為有關房地產項目辦理林地使用手續,導致準保護區林地遭受破壞和侵占。

  而在推動生態環境保護上,當地卻表現出被動姿態。據四川省政府批準的《四川省黑龍灘生態環境保護試點總體實施方案》,眉山市應于2017年底前建成生態環境保護工程項目53項。而截至督察時,仍有8個項目未完成甚至未實施,其中應建設的4000畝生態涵養林只完成了192畝,僅占4.8%。

  不僅如此,記者還了解到,在督察組進駐前,當地雖已拆除部分鄰近水面的樓房,但進展緩慢,等督察組快來時卻“突然加速”。

  在拆違工地,工作人員介紹,被拆除的有低層建筑、低密住宅和小高層等,前后拆了許多次:前年拆了2棟5套,去年拆了10棟19套,今年7月督察組進駐前又拆了35棟92套。

  記者走在被拆除區域,這里已經進行了復綠工程,但由于時間短暫,再加上雨水沖刷,方格式的小草皮還未完全長攏,間隙處裸露著黃土和石頭?,F場還有兩塊遺留墻體,不遠處,一塊大展板孤零零地俯臥在草地上。工作人員介紹,不完全拆除是為了預防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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