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留言:“我讀書時將戶口遷出農村了,現在我老婆是農村戶口,如果遷到我這邊可以上在我父母的農村戶口本上嗎?”
近日,網友劉先生通過四川日報全媒體問政四川平臺和民情熱線咨詢,外省戶口婚遷或投靠到省內農村的相關問題。
劉先生老家在蓬安縣巨龍鎮。2001年,他在念中專時將農村戶口從農村老家遷入學校,畢業后又將戶口從學校遷回了巨龍鎮,戶口性質為城鎮居民戶口。2010年劉先生與妻子結婚,如今在外省工作。因妻子是湖北農村戶口,他想咨詢,能否將她的戶口遷到自己蓬安縣父母的農村戶口本上。
對此,蓬安縣公安局回復,根據四川省公安廳《關于規范農村地區戶籍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相關精神,劉先生妻子要遷至他老家所在農村,須符合以下條件:
夫妻雙方均系農村地區戶籍人員,因結婚申請戶籍遷移的;
農村地區夫妻離婚后,一方申請遷移回原籍地村組的,方可將戶口遷入農村地區;
對戶籍登記在農村的未成年人,申請投靠父母遷移的;
戶籍登記在農村的孤兒和孤寡老人,其近親屬經公證機關公證愿意贍養或撫養,申請投靠農村親屬遷移的。
回復表示,綜上所述,劉先生的訴求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遷往其父母的農村戶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