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測試機考現場。普通話測試機考現場。

  四川在線記者  江蕓涵

  近日,省語委印發《關于在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進一步推廣使用普通話的通知》,要求各級黨政關、事業單位公務人員在公務場合必須使用普通話,全省公務人員在3年內確保達到普通話三級甲等以上水平。

  這一消息在四川在線上披露后,引發全網熱議。公務人員在公務場合說普通話是新要求也是硬性要求嗎?要達到普通話三級甲等以上水平是不是很難?

  為此,省語委辦相關負責人和推普工作專家對此進行了解讀。

  公務場合必須講普通話是新要求嗎?

  并不是,其實是履行法定責任

  “推廣使用普通話,是法律規定的公民責任。”普通話水平國家級測試員、四川商務職業學院副院長許丹雅說。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此次省語委要求公務人員在公務場合必須使用普通話,并不是新要求。”許丹雅介紹,早在2004年,《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辦法》進一步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接待、發表講話、發布信息等履行公務時應當使用普通話”。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以及召開的全國、全省語言文字工作會議,都對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提出明確要求。

  省教育廳副廳長、省語委副主任戴作安在全省機關公務用語調查情況新聞通氣會上表示,全省黨政機關大力推廣使用普通話,是履行法定責任,對于提高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水平,樹立良好機關形象,帶頭示范和引領全社會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具有重要意義。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人員在公務場合,不僅代表自己,還代表著政府部門形象,更應自覺使用普通話。”許丹雅表示,特別是在涉及市外、省外工作對接時,使用普通話能減少因方言造成的溝通困難,提高工作效率,展示良好形象。

  有網友擔心,在公務人員中強制推廣普通話,會破壞方言的傳承。省語委辦相關負責人說,如此擔心大可不必,使用普通話和保護方言是和諧共存關系。“公務人員必須使用普通話的規定僅限于公務場合,非公務場合照樣可以講方言,甚至也可以參與到保護傳承方言的行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