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0月6日電 (劉剛 楊俊)“今年以來,警方陸續接到城區摩托車、電動車、小轎車被盜,10多輛小車車窗被砸的警情。”10月6日,自貢市榮縣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日,經榮縣人民檢察院批準,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已被依法逮捕。
據榮縣警方介紹,今年3月25日21時許,男子徐某某竄至榮縣某小區,將一輛雅迪電動車盜走后變賣;4月19日17時許,徐某某竄至一小區,將一輛賽鴿牌電動車盜走,直到7月底,他將該車騎到某小區地下車庫交給朋友張某保管;6月初,徐某某竄至一住宅小區,看見一輛未拔車鑰匙的白色本田飛度轎車停放在草坪上,徐某某試探性拉開車門,發現車未鎖,便將車開走。因擔心被發現,徐某某將該車的車牌更換了一個套牌車牌,供自己長期使用。
經查,今年6月底以來,徐某某駕駛盜來的白色轎車先后在榮縣水灣半島、星河公園、王家壩、河西新區安置房等地,暴力砸碎十余輛轎車的車窗,盜得車內價值數萬元的香煙、名酒、生活用品及數千元現金。
“犯罪嫌疑人在全天時段均在作案,但大多集中于夜間及凌晨,而且時間跨度較長,車主對車內的財物缺乏有效控制。”據辦案民警介紹,徐某某作案地點多選擇路邊臨時停車點、無專人看管的停車場、老式開放型小區、無監控的偏僻路段,作案目標以小轎車為主,也兼顧其他車型。同時,被盜物品主要為車內放置的錢包、現金、手機、電腦、煙酒等貴重物品。作案手段大多采取砸車窗玻璃、撬后備箱、拉未上鎖車門等,部分采用技術開鎖或采用操控器干擾等手段。
據了解,因犯罪嫌疑人行為猖獗,加之這些案件均發生在晚上,嫌疑人作案時間短、沒有目擊證人等因素,辦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難,經過調取視頻監控、篩查前科人員及多方調查取證等工作,確定了嫌疑人身份信息。最終,民警在嫌疑人最后一次作案后的6小時內,鎖定了其藏匿地點,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徐某某(35歲,榮縣人,多次搶劫、盜竊前科)抓獲。
據悉,起初,嫌疑人徐某某拒不配合審訊工作,對犯罪事實概不承認。后來,在辦案民警擺出的大量事實證據面前,徐某某最終低下頭,如實交代了他在榮縣城區瘋狂盜竊車輛、砸車窗盜財物的犯罪事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