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實施植入木馬病毒 嫌疑人具備研究生學歷

  經過縝密偵查,民警發現該團伙通過互聯網后臺控制功能機一是勾結SP商,為非法控制的手機訂購增值服務,手機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行發出扣費指令;二是通過被控制的手機為境外電信詐騙及賭博團伙提供發送詐騙短信、推廣短信;三是截取短信驗證碼給下游黑灰產團伙非法注冊網絡虛擬賬號。

  在摸清整個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后,專案組分別前往深圳、浙江、重慶開展收網工作,一舉摧毀這三個犯罪團伙,并起獲大量后臺服務器數據和尚未出售的裝有木馬的手機2萬余部。隨后調取后臺服務數據顯示,涉及受害手機達數百萬部,涉案金額達2億余元,涉及受害手機達600余萬部。

  從2013年開始,被告人陳某祥、陳某鼎、郭某陽先后伙同其他被告人,無視國法,通過將木馬程序植入手機的方式,對他人手機實施非法控制,并在已被控制的手機中相繼開展非法電信增值服務訂閱、驗證碼截取、短信群發等業務非法牟利,受害對象眾多,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通過一年多的偵查工作,警方進一步擴大了戰果,截至目前,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5人,19人獲刑拘。

  2021年4月30日,法院判處陳某祥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判處被告人陳某鼎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判處被告人郭某陽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判處其他被告有期徒刑10個月至4年不等,判處罰金5000元至80萬元不等。累計處罰金1029萬元。此外,辦案機關扣押移動電話22673部、美元5000元;19名被告人累計退繳違法所得2396.11萬元,全部上繳國庫。

  兩名研究生學歷被告人唐某、殷某華,明知他人從事非法控制手機的活動,仍幫助實施植入木馬的行為,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殷某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五千元。

  該案宣判后,多個被告人后悔不已。一名被告人認為自己是因為法律意識淡薄,才導致只顧賺錢、忽視了法律的底線。另一名被告人則說,雖然知道所做的事情可能有問題,但心存僥幸、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非常后悔。

  攀枝花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副支隊長徐鴻志:作為消費者,廣大群眾要提高警惕和辨別能力,部分非正規廠家生產的老年機可能存在被植入木馬的隱患,購買時務必要認準正規渠道,購買值得信賴的產品。同時,消費者在使用手機過程中,注意保管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要輕易點擊、下載來源不明的鏈接和程序,不輕易向外人透露個人信息。若發生資費異常,要及時通過運營商查看資費情況,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被騙,立即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