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矛盾漸顯 兩人分手女方離開成都

  度過了蜜月期,張某和魏某之間的矛盾漸顯,兩人常因日常瑣事引發分歧并爭吵,逐漸發展為內心的怨恨。張某產生了分手的想法。

  2016年2月,一次激烈爭吵后,張某說出了藏在心中已久的分手想法。魏某氣急敗壞地大罵了張某一頓,揚言要自殺,晚上還將張某拘禁了起來。此事發生后,張某心中十分害怕,暗自揣度魏某可能是隱藏得極好的極端偏執型人格,便在朋友幫助下逃出了魏某的拘禁,留下一條短信“告訴你,我死都要離開你”后,離開成都并更換了電話號碼,從此徹底從魏某的世界中消失了。

  > 故人歸來 女子要求男子歸還房款

  近5年后的2020年6月,張某將魏某告上法庭,要求歸還她墊付的購房款及過戶、裝修等費用共計108萬元。

  庭審中,魏某辯稱,他已經將張某代為支付的購房款全部支付給了張某,張某無權向其主張不當得利返還。他自2004年起經營一家盲人按摩店,張某來按摩消費時雙方認識,后發展成為戀愛關系。為個人居住方便,他決定購買案涉房屋,張某認為他使用大量現金不安全,提出由張某向賣家進行轉賬支付,現金亦由張某自行去銀行存儲或做相應處置。在辦理過戶登記及裝修房屋中,張某每支付一筆款項均告知了他,他同時以按摩店收到的現金向張某予以相應的支付,不存在任何未及時支付的情況。

  魏某表示,自己完全有經濟能力全額支付購房款,他自2004年起就在成都高新區經營盲人按摩店,在成都市乃至四川省均小有名氣,年收入在2015年就達到了百萬元以上,完全有經濟實力向張某支付各類款項。使用現金支付是因為他系盲人一級雙盲,平時盲人按摩店收到的現金不便于及時存取,且當時他已經與前妻離婚,無人幫忙代存,因此盲人按摩店有大量的現金。他在購買案涉房屋時,向銀行申請了80萬元按揭購房款,每月支付1.5萬元的按揭款項,且在購房以后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全部還清按揭款,充分說明他年收入較高,有實力自行全部支付購房款。

  魏某還表示,張某與他在房屋裝修完畢后就分開了,至今已經長達5年時間,在此期間,張某卻從未以任何方式向他主張歸還任何款項,這個事實已經充分說明他根本就不存在欠付張某任何款項的行為,且本案已過訴訟時效。同時,他從未有與張某共同投資經營盲人按摩店的想法,從一 開始他決定買房為個人居住使用,且購房人至今只有一人的名字,購買的房屋是居住使用的性質,不可能用于開辦盲人按摩店,原告的訴請不存在事實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