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陽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處理了一起讓人啼笑皆非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機“戲精”附體,先后找人頂包、逃跑、亂報身份信息,一番操作后竟發現最終血檢結果未達酒駕標準。。。。。。
9月29日晚上23時30分許,在資陽市雁江區臨空大道與成資大道交叉口處,一輛魯R號牌越野車與一輛川A號牌重型貨車相撞,造車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川A號牌重型貨車駕駛人撥打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警后,直屬二大隊事故中隊民警饒發威迅速組織人員前往事發現場勘查處置。在調查詢問中,魯R號牌越野車駕駛人宋某(山東省人,準駕車型:B2型)叫來朋友替自己頂包,在被民警識破后,又借著打電話當場撒腿就跑,民警追出一百余米后將宋某擋獲并帶回了大隊營區。當民警詢問宋某身份信息時,宋某自作聰明試圖亂報信息,又再次被識破。民警隨后將宋某帶至資陽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血檢,血檢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5mg,未達到酒駕標準。
經查,宋某當晚駕駛魯R號牌越野車由北沿線往孵化中心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事發路段時,與川A號牌重型貨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宋某自知自己當晚喝了一點啤酒,怕因酒駕被查后吊銷駕駛證,也怕保險公司拒賠,于是先后找人頂包、逃跑、亂報身份信息,企圖逃避法律責任,卻沒想到最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認定宋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對其行經路口時觀察不周、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1200元,駕駛證記12分。
資陽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莫自作聰明,最終得不償失!
(凌敏 李鳳潔 四川法治報記者 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