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遂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收到邯鄲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于山東省推送確診病例趙某某的火車同乘人員的協查函,趙某某的密切接觸者崔某某、劉某曾于10月25—26日在遂寧有活動軌跡,經初步流行病學調查,現將兩人在遂寧的主要活動軌跡公布如下:

  10月25日

  ●崔某某、劉某14:34從成都東乘坐D764次列車于15:43到達遂寧火車站。

  ●16:00左右兩人乘坐出租車到達希爾頓歡朋酒店,16:30左右辦理入住。崔某某10月25日到酒店后至被隔離期間,一直未外出。

  ●17:00—19:00左右,劉某從酒店騎共享單車到鏡博士眼鏡店(德水中路店)、視高眼鏡店(萬達廣場店)選配眼鏡,在萬達金街逛夜市。

  ●19:00—20:30左右,劉某在萬達金街辣調鮮菜火鍋店吃火鍋,飯后步行至視高眼鏡店門口流動商販處購買糖葫蘆,隨后進入視高眼鏡店取所配眼鏡,隨后步行返回酒店。

  ●20:30—24:00,劉某在酒店休息,未再外出。

  10月26日

  ●00:00—14:40,崔某某、劉某均在酒店未外出;

  ●14:40左右崔某某、劉某被送至集中隔離酒店。

  為鞏固疫情防控成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降低疫情輸入風險,請在上述時間和地點與崔某某、劉某有交集的人員,主動到社區(村社)報備,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到就近醫院進行核酸檢測,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動配合落實相關健康管理措施。

  請廣大群眾關注官方權威發布,主動提供信息,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來源:遂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