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江蕓涵
四川在線記者11月3日從四川省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構建規范有序的校服選用秩序,建立健全校服監督懲處機制,不斷提升校服管理水平,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教育廳聯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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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現對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請社會各界群眾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將修改意見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教育廳。聯系人:陽姣;電話:028—86662851;郵箱:1006700349@qq.com。具體可登錄四川省教育廳官網進行查詢。
《意見》明確了校服的選用采購程序,包括明確是否選購、成立選購組織、確定采購方式、發布采購公告、考察供貨企業、確定供貨企業、簽訂供貨合同、嚴格供應驗收、做好售后服務、實行備案制度等。擬組織選購校服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選購單位應成立校服選購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代表和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于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選購單位不得指定供貨企業。采購校服時,要在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
《意見》規定,各校的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為學生訂購校服,中小學生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于兩年,畢業學年度不建議統一購買校服。各地各校結合實際確定訂購套數。選購單位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營利。要將校服代收費情況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代收校服費由選購單位全部轉交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實行先服務后收費制度。
《意見》要求,各地各校進一步加強校服選購廉政建設。選購單位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過程中,不得違規獲取任何經濟利益。對校服采購過程中,存在違反程序、弄虛作假、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工作人員,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