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11月5日,記者從成都交警十三分局獲悉,近日,該分局查獲一起改裝車輛超載達432.65%的案件。目前,該駕駛員肖某某因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第124號令》面臨駕駛證被扣6分、罰款2400元的處罰。
11月2日17時25分,成都交警十三分局民警按照客貨運輸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在郫都區西源大道開展巡查時,發現一輛行駛緩慢的川F95520號牌重型自卸貨車車身明顯加裝改裝,立即喊話將車攔停。民警現場檢查發現該車滿載建筑輔料,涉嫌嚴重超載。經過磅稱重,該車毛重(車貨總重)高達100180kg,是名副其實的“百噸王”!
車輛行駛證顯示,該車整備質量為14880kg,核定載質量為15990 kg, 實載量85330kg,超載69180 kg,超載達432.65%。這樣一個龐然大物違法上路行駛,就相當于是一顆移動炸彈!想想都讓人后怕。
隨后,交警十三分局民警將該車押送到都江堰卸載了超載貨物,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并對駕駛員肖某某實施違反《道法》第48條第1項“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質量30%以上”的違法行為,依據《道法》第92條第2款之規定,給予其駕駛證記6分、罰款1900元的處罰;對其實施違反《公安部第124號令》第55條“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依據《公安部第124號令》第58條第2款之規定,給予其警告并罰款5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駕駛員肖某某將車輛恢復原狀。
成都交警提醒貨運駕駛員朋友:超載運輸危害大,發生事故悔莫及;道法始終記心里,安全牢牢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