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殷鵬
11月10日,一場特別的環境法制教育現場會在雅安市雨城區興瑞肉業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該公司此前涉嫌環評未批先建擬處以22.45萬元罰款,會議當天卻送達了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也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頒布實施以來,雅安市辦理的首起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
“踩紅線”卻未領“罰單”?原因為何?四川在線記者進行了采訪。
為何不處罰?
沒有明顯主觀過錯,且未對環境造成污染后果
四川在線記者了解到,興瑞肉業有限責任公司是雅安市雨城區唯一一家屠宰場企業,保障了全區生豬供應。為確保省重點項目建設,順應政府號召,公司搬遷重建,將公司屠宰項目遷到多營鎮葫蘆村。
2020年10月,新址的屠宰項目未獲得環評批復就擅自開工建設,雅安市雨城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執法檢查時,發現其違法行為,賡即對當事人涉嫌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后經案審會集體審議,擬處以22.45萬元的罰款,并責令停止建設。同時,向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隨后,興瑞肉業向雅安市生態環境局提出了陳述申辯,認為其主觀上并無過錯,在此期間并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并提供了相關舉證材料。其理由及舉證材料表明:為配合成雅快速通道的建設和保障“菜籃子”民生工程,公司“邊拆邊建邊辦手續”,同步建設污水治理設施,主動聯系環評機構,但因土地手續等原因耽誤了環評手續的辦理進度。2020年11月10日取得了土地手續,2021年4月30日獲得了環評批復,2021年8月完成了環保治理設施驗收。
與此同時,案件承辦部門基于行政相對人的陳述申辯理由及提供的舉證材料,開展了更有深度和廣度調查核實工作,特別對主、客觀要件方面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為案件的準確定性和裁量提供了有力支撐。
遵循行政處罰的“無過錯不處罰”原則,鑒于興瑞肉業公司沒有明顯主觀過錯,且未對環境造成污染后果,經雅安市生態環境局案件集體審議會議決定,對興瑞肉業公司做出不予行政處罰,并批評教育的決定。
11月10日,雅安市生態環境局會同雅安市雨城生態環境局前往興瑞肉業公司,宣布并送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對企業進行批評教育。
案件有何意義?
幫助企業查出問題、落實整改,助推企業提升法治意識
“此次環境法制教育深入人心,比直接罰款更有力量。”興瑞肉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總經理徐德軍說,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感受到了政府部門在依法行政背景下,為老百姓、企業發展角度著想的“柔性執法”,全體上下員工深刻了解到誠信經營的前提是守法,今后會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將環保制度和措施付諸于企業日常管理中,預防和杜絕再有此類事件發生。
案件有何意義?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法律層面,該起案件的辦理體現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四川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在環境行政執法領域的融合運用,充分體現在依法行政、依法治市背景下,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法治護航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
從實踐角度,該起案件的辦理過程,既是依法行政、主動作為的體現,同時,也是生態環境法學理念的積極探索。此次案件不僅幫助企業查出問題、落實整改,而且能夠助推企業提升法治意識,將企業經營發展與環境法治緊緊捆綁,促進生態高水平保護、經濟高質量發展。
“從內涵方面,該起案件的辦理具有典型意義。”上述負責人表示,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頒布實施以來,雅安市辦理的首起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實踐性、指導性,將對當地生態環境法治能力建設、民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起到有力的促進作用。
圖片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