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利用廢機油煉制劣質柴油污染環境案告破

  追回環境污染補償費40萬

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東區公安供圖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東區公安供圖

  近日,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破獲全省首例利用廢機油煉制劣質柴油污染環境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打掉一個從購買、煉制廢機油到非法出售成品柴油的團伙,追回環境污染補償費40余萬元。

  案發 運送廢機油的油罐車被查

  2020年6月11日,張某國租用一河北牌照油罐車裝載29.24噸廢機油,準備運往山東省萊蕪市銷售,途經陜西省漢中市寧強縣時,被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查獲,隨后該局將情況通報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一條生產、銷售劣質柴油的犯罪鏈隨之浮出水面。

  2020年7月23日,東區公安分局接到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宋某忠等人在攀枝花開設土煉油廠的情況通報,此案嫌疑人利用廢機油非法提煉柴油,土煉油廠遺留危廢物內含有砷、汞、鉻等重金屬污染物,嚴重污染了周邊環境。隨后東區公安分局將情況立即上報市公安局,成立了“7·23環境污染案”專案組,立即對“7·23環境污染案”進行立案偵查。

  辦廠 提煉劣質柴油獲利34萬

  2017年初,宋某忠、宋某成、霍某寬在山東省淄博市商議,準備到攀枝花市開設“煉油廠”,非法從廢機油中提煉柴油再進行銷售牟利。于是,宋某忠找到賀某秀,讓其通過在攀枝花市的老鄉陳某物色建廠地點。同年3月,宋某忠、宋某成、霍某寬、賀某秀4人帶煉油技術人員左某峰、李某光,驅車裝載建廠設備來到攀枝花市,并由霍某寬出資100余萬元,在攀枝花市西區租用場地建設非法煉油廠。同年4月,非法煉油廠建成,霍某寬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資質與合法手續,無任何環保設備的情況下,組織工人在該“煉油廠”進行煉油并銷售。同時,該“煉油廠”對廢機油需求量大,原材料的采購就成為難題,于是霍某寬找到張某國、王某剛、趙某高、王某志、牛某軍等人幫忙收購廢礦物油、廢機油。張某國等人共收購125噸廢油,并售賣給霍某寬的“煉油廠”,張某國等人從中獲利7萬余元。

  2017年4月至10月期間,霍某寬等人將提煉出的劣質柴油當做成品柴油以每噸3980元的價格,向攀枝花市、南充市、山東等地進行銷售,共計獲利34萬余元。

  2017年10月25日,“煉油廠”在倒卸劣質柴油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造成兩名工人面部和手臂燒傷。事故發生后,霍某寬等人及相關生產人員陸續逃回山東。

  破案 再次辦廠不成反落法網

  2018年4月,霍某寬等人在山東淄博商定后再次回到攀枝花重新選址,并增添了煉油設備,由攀枝花老鄉陳某墊資60余萬元在仁和區建立了新的“煉油廠”。同年6月,霍某寬等人從王某剛處購買了20噸左右廢機油,又將之前西區“煉油廠”剩下的20余噸廢機油囤積起來。

  經歷了之前工人受傷一事,霍某寬等人更加謹慎起來,準備辦理相關環評手續,但由于沒有相關資質,未辦理到生產手續,該煉油廠就未進行投產。眼見工廠無法產生效益,霍某寬等人又聯系王某剛,將40余噸廢機油賣給王某剛,王某剛將其中30噸左右廢機油倒賣至眉山一家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公司,獲利7.954萬元。剩余的11噸左右廢機油,被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查獲,給予王某剛罰款3400元、沒收經營廢機油違法所得2750元的行政處罰,并委托攀枝花市一公司將廢機油收集處理。

  2020年11月29日,宋某忠、霍某寬被東區公安分局抓獲歸案,至12月24日其他10名嫌疑人相繼到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宋某忠、宋某成、霍某寬等12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宋某忠、宋某成、霍某寬已被依法批準逮捕,其余9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至此,一個從購買、煉制廢機油到非法出售成品柴油的團伙被連根拔起。

  (唐晶晶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唐萬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