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建平 四川在線記者 王若曄

  11月17日,記者從遂寧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日前,遂寧市大英縣應急管理局聯合大英縣公安局歷經兩個多月成功偵破一起危險作業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該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后遂寧第一起行刑銜接案件。

  2021年8月31日,遂寧市大英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聯合大英縣公安局在大英縣羅家灣工業園區內檢查時發現,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和雇傭的鄢某某正在利用改裝的面包車里的加油機向他人非法出售車用汽油,被當場查獲。

  經調查發現,2021年5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將兩輛白色面包車后排改裝成可存儲汽油的塑料油罐并裝上加油機,進購60余萬元車用汽油存儲到塑料油罐內,在未辦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將兩輛面包車分別停至大英縣快捷通道涼灣棚戶區改造項目外、大英縣工業園區嘉創產業園6號樓南側等地,雇傭鄢某某向他人出售,從中獲利6萬余元。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擅自從事危險物品經營、存儲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危險作業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規定,已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該案件作為遂寧綜合行政執法系統內首例行刑銜接案件,更好地推動了遂寧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遂寧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將積極開展部門間聯合執法,加大執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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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行刑銜接”?

  “行刑銜接”又叫“兩法銜接”,是“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的簡稱,指的是檢察機關會同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實行的旨在防止以罰代刑、有罪不究、降格處理現象發生,及時將行政執法中查辦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