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趙榮昌

  11月17日,四川在線記者從省政府網站獲悉,我省正式印發了《四川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試行)》(簡稱《預案》)。

  記者看到,這份《預案》不僅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的省級應急救助工作,還將作為毗鄰省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并對我省境內造成重大影響開展省內應急救助工作時的指導方案,也可適用于指導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

  那么,《預案》有哪些特色?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帶來解讀。

  《預案》指出,四川省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減災委)為四川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全省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特別重大和重大自然災害救助活動。 其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負責與相關部門、地方的溝通聯絡,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措施。

  省減災委還將設立專家委員會,對省減災救災工作重大決策和重要規劃提供政策咨詢和建議,為省重大自然災害的災情評估、應急救助和災后救助提出咨詢意見。

  《預案》明確了四川各級響應如何啟動、調整和終止。

  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四川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一、二、三、四級。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應急響應。

  什么樣的條件下,將啟動最高級別響應?需滿足如下條件中的一條。(1)死亡10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100萬人以上;(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20萬間或7萬戶以上;(4)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占農業人口25%或300萬人以上。

  災害發生后,省減災委辦公室根據受災市(州)啟動響應情況 或災情發展趨勢綜合分析評估達到啟動標準,向省減災委提出啟 動一級響應的建議;省減災委主任決定啟動一級救助響應,并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必要時,省政府直接決定啟動一級救助響應。

  《預案》指出,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脫貧地區,或災害對受災市(州)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省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由省減災委辦公室提出建議,啟動響應者決定終止響應。

  具體相關情況,可戳網址了解:

  http://www.sc.gov.cn/10462/zfwjts/2021/11/17/3730c923ce9e46c694806ce3bb6b6cb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