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交警總隊提供的這一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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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07月21日07時05分,尹某駕駛車牌號為川Q8***C的小型客車,沿金鵝街道從女子崗亭方向往鵝江花園方向行駛,行駛至新華街知行中學外時與行人李某某、范某某相撞,造成車輛受損及李某某、范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經查,尹某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7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詢問得知,尹某深夜飲酒后,自認為天亮后沒事,便駕車外出,不料發生事故。

  酒駕+斑馬線撞人,而且一撞就是兩位行人。這樣的行為已經不是開車大意不大意的事情。按道路交通法規定:駕駛車輛臨近斑馬線要減速觀察。駕駛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往往會做出錯誤的判斷,酒后駕駛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該肇事司機禮應受到從重處罰。